(槟城6日讯)根据国家安全理事会颁布的标准作业程序,在西南县第12区有条件行动管制区内,餐厅及小贩中心获允许开放堂食,惟无论桌子大小,每桌一律最多仅可以坐2人。
槟岛市政厅卫生及执照小组交替主席邓智伟接受《东方日报)访问指出,国家安全理事会在周四公布的条管区标准作业程序中清楚列明,餐厅及小贩中心允许开放堂食,惟每张桌子最多可以坐2个人,同时必须确保人与人间保持一公尺人身距离。
他说,槟岛市政厅遵从国家安全理事会的规定,因此在第12区条管区内的餐厅和小贩中心等,务必遵守标准作业程序。无论桌子大或小,就算是10人大桌,在同时间最多可以坐2个人。
他续说,除非国家安全理事会做出改变,允许大桌同时间坐4个人,否则还是跟从现有标准作业程序,无论大小桌都仅能坐2个人。
早前政府在雪隆实施有条件行动管制令时,同样也允许餐厅及小贩中心等开放堂食,惟每张桌子最多可坐2个人。惟后来国家安全理事会修改标准作业程序,允许大张桌子最多坐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