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溪大年2日讯)一家生产果条的厂商采用伪造商标被检举,其中价值453令吉的果条被充公,贸消局执法员也扣捕一名50岁的华裔业者。
吉打贸消局瓜拉姆拉分局主任玛芝兰指出,业者经营生产果条的生意已10年。当局接获公众的投报后,于周四下午4时率执法员到该地点进行检举,并将贴著伪造商标的果条悉数充公。
他说,该局将援引2011年商品说明法令进行调查,如果被定罪,公司可被判罚款最高50万令吉,而个人可被判罚款最高25万令吉或坐牢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
他指出,当局严正看待此事,并严厉谴责任何采用伪造商标生产产品的商家。
他促请业者奉公守法做生意,以免被贸消局取缔。
任何投报可致电贸消局热线 1-800-886-800或 致电 04-4205108,或通过网上投报http://e-aduan.kpdnhep.gov.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