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4日讯)槟城市民醒念团顾问李元俊质问槟州政府,2013年秃头山事件、直落巴巷非法采石事件及这次的湖内山非法开发活动,其操作模式皆是先斩后奏,这3个计划是否有任何关联?
他今日召开记者会指出,上述这3个计划皆在没向当局申请下就已进行非法开发活动,而且都是使用如此相似的模式,在普通法(Common Law)被称为相类事实证据(similar fact evidence),即法庭可依据相似事实的证据来判刑,这3个计划的手法一样令人产生疑问。
“都是用同样的模式在操作,即先斩后奏,非法开发破坏山坡及对当地民众造成威胁,希望州政府解释这3个计划是否有关系。”
他说,2013年的湖内秃头山非法开发土地,地主已被罚款1万令吉,也已被勒修复有关土地,但截止目前该地段仍没有完全修复,现在该地段附近又发生非法开法活动,另外在直落巴巷非法采石也是在没有申请下就直接非法开发。
“在这事件上,槟岛市政厅有权力利援引《1976年城市与乡镇策划法令》,要求地主重建维修,就如同民宅非法扩建一般,当局有权要求屋主恢复该单位原来的样貌。”
“掌管工程及基本设施事务的行政议员再里尔,之前也宣布槟州政府修改法令,在建筑工地无法良好监控,导致发生土崩及防崩墙倒塌事件的罚款将提高,但我相信就算提高罚款依然无法控制这些问题。”
他举例,在拜吉路的许心美故居被拆除一事,该发展商虽被罚款6000令吉,但该地段的发展总值却高达8亿令吉,对发展商而言,6000令吉的罚款并不会造成任何负担。
反之,他认为,当局应该修改相关法令,用监禁取代罚款,这样比较有警惕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