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5日讯)槟州政府在敦林苍佑大道配套中,要求发商兴建1264单位的廉价屋及3289单位的中廉价屋,而州政府将继续监督此事,直至发展商完成其任务为止。
槟州首席部长办公室通讯组今日傍晚发文告说,针对斯里槟榔新市镇(Bandar Sri Pinang)计划下的廉价屋及中廉价屋工程,槟州规划委员会已通过了总体规划的修订案,要求发商兴建1264单位的廉价屋及3289单位的中廉价屋。
“截至目前,发展商已兴建了1104单位廉价屋及978单位中廉价屋,还有160单位的廉价屋及2311单位中廉价屋未兴建。”
文告说,发展商告知,这些廉价屋及中廉价屋在填海工程完毕后,将兴建在B1-1 及B1-3 地段。目前,该工程未动工。
另外,文告指出,特许权协议中并未列明发商完成所有廉价屋及中廉价屋工程的时限。所有的发展将在填海工程完毕后才进行。
无论如何,槟州政府将继续监督此事,直至发展商完成其任务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