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31日讯) 14名中国籍男女因未持有合法证件入境我国,今日被控上法庭,但由于法庭没有谙华语的通译员协助翻译,案件订于明年1月2日过堂。
14名面控者分别是郑子峰、方彬正(24岁)、道金波(17岁)、薛勇金(35岁)、黄龙飞(19岁)、何耀辉(23岁)、赵金培(28岁)、邓德宗(26岁)、罗旭(27岁)、陈春耀(29岁)、杜中林(25岁)、赖延朗(31岁)、李延良(26岁),以及唯一的女被告甄冰华(50岁),以上人名译音。
他们是于今日中午时分,遭警方分批押往怡保3个不同的推事庭面控,并面对同样的控状,即于2019年12月17日上午9时30分,被发现没有合法入境证件入境大马,因此抵触
1959/63年移民法令(2002年修正)第6(1)(c)条文,并可在改法令第6(3)条文下被判刑。
在上述法令下,一旦罪成,可在相同法令第6(3)条文下,面对最高1万令吉罚款或最高5年监禁,或两者兼施,以及不超过6下鞭笞。
此案第一推事庭的推事为乌查玛鲁,主控官是华菲;第二推事庭的推事是阿菲菲,主控官为阿琪拉;第三推事庭的推事则是纳比雅,主控官为法希娜,而14名被告则聘请同一个律师,即慕海敏为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