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9日讯) 被控伪造及售卖我国护照、报生纸及身份证的6名被告周二被庭警押往高庭,而原定被传召的案中中国籍证人,基于申请出庭供证手续未办妥,因此法官将此案定于明日审讯。
6名被告是在2007年贩卖人口和反贩运移民法令第26E条文下被控。
一旦罪成将监禁不少于7年及不超过15年,也会面对不少于5万令吉及不超过50万令吉的罚款,或两者兼施。
此案件原定明年4月6日至10日审讯,并有30个证人供证。无论如何,基于其中一名证人,即要求伪造文件者尤卓明(译音)目前人在监狱,并将于11月13日服刑完毕后被遣返回国,因此要求在10月29日至31日提早供证,并获得法官批准。
不过,因今日证人尤卓明的出庭供证手续未办妥,因此法官将此案定于明日审讯。
新闻背景:不谙马来文揭伪造身份证
一名持合法大马卡的中国籍女子到诗布朗再也移民局办理护照,因不谙国语而引起执勤官员质疑。警方于5月31日接获国民登记局投报,经调查后揭发该局内有官员与伪造身份证的不法集团勾结。
据了解,犯罪集团会接获10万至60万令吉报酬,数额胥视服务对象的要求。
有6人是在9月12日时因涉嫌抵触2007年贩卖人口和反贩运移民法令、刑事法典466条文(伪造文件)等法令而被控上庭。
当中,首被告槟州国民登记局助理主任莫哈末法依祖(34岁)共面对11项指控。另外5名在此案担任仲介的被告,分别是拥有拿督头衔的赖振华(56岁)涉及5项控状、罗展昌(34岁)4项控状、钱冠才(36岁)6项控状、叶清华(43岁)4条控状及法依查陈(66岁)2项控状。(人名皆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