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9日讯)针对高庭早前判决韩江校地的信托契约不允许设立私立学院,韩江学校董事会已向上诉庭提出,以继续争取能在韩江校地上,兴建韩江传媒大学学院的绿色空中主楼。
韩江学校董事长拿督斯里黄赐兴今日在记者会上表示,在学校计划兴建韩大绿色空中主楼后,7位土地受托人当中的6人给予支持,惟韩江学校创校人林连登的孙子林文麟反对。
他说,因此,董事会在今年1月10日取得总检察长的书面同意后,于1月29日向槟城高庭申请,以针对校地信托契约做出诠释。
惟,根据林文麟日前在报章上发表的通告指出,韩江中学董事会、董事会执行顾问丹斯里陈国平和董事长黄赐兴向受托人提出的诉讼,主要是要求法院宣布1948年信托契约中的“华文学校”一词足以包括私立学院。
诉讼也要求法院颁布受托人签署韩大绿色空中主楼计划的强制庭令;罢免受托人;委任受托人的权力从受托人转移至韩江中学董事会。
林文麟表示,他反对此计划的原因是信托契约只允许在学校土地上设立小学和中学,而不是私立高等教育学院,否则将违反信托。
他说,5名受托人(包括林文麟)于今年4月通过律师,以3名原告,即韩江中学董事会、陈国平和黄赐兴这3方对信托契约没有任何权益为由,而向法庭提出撤销诉讼的申请,而高庭于8月15日裁定,撤销这3名原告的诉讼,并下令他们支付3万令吉堂费。
“司法专员于8月15日的书面裁定中也指出,信托契约不允许设立私立学院,只允许设立中学和小学。原告也无权罢免受托人。”
无论如何,黄赐兴认为,60年前的信托文件或许在字眼方面有瑕疵和不完整之处,并认为双方应为了民族教育大业而商讨,修饰不完善之处,以达到符合时代的要求。
由于董事会认为在法律上有具争论的余地,因此已提出上诉,目前等著法庭排期。
出席者尚有副董事长拿督斯里方炎华和李瑜槟、总务拿督陈显裕、副总务拿督陈书楠和黄慧雄、财政拿督林贵堂和副财政许春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