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16日讯) 右脚已截肢的巫裔青年认犯破门行窃罪,法官在下判时给予语重心长的劝告,要青年在服刑3年期间好好在狱中反省自我,改过自新。
来自中霹雳巴力的被告凯鲁安利(32岁)是在今早被警员带往怡保地庭面控。
根据控状,被告于今年3月23日凌晨,破门行窃巴力一间民宅,偷走现金520令吉及贵重物品,包括一条CASIO名牌手表、3条916金项链、3条916金手链、3枚916金戒指、一个916金手镯及一部OPPO手机,进而触犯刑事法典第457(破门行窃)条文。
一旦罪成,最高刑罚为监禁14年,若是重犯或以上,可判鞭刑。
被告在通译员读出控状后,俯首认罪并向法官求情,承诺不再重犯,希望获得轻判,惟主控官依兹姿则要求法官重判被告监禁14年,借此以儆效尤。
法官阿兹敏聆听双方呈辞后表示,对被告因摩哆意外而被迫截肢深感同情,但被告不能因此而犯罪,枉顾公众利益,因此在考虑数分钟后,最终宣判被告需监禁3年。
同时,阿兹敏在读出判词后,也苦口婆心奉劝被告必须改过自新,凡事从善,在获释以后,更不能再犯错,希望被告铭记他的叮嘱。
另一方面,依兹姿早前在案情陈述中,未对被告如何在丧失右脚的情况下犯案进行详解,而引起阿兹敏的不满,宣布休庭15分钟,要求依兹姿查明及做出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