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21日讯)为确保太平的环境清洁和美丽,太平市议员鼓励民众拍下“垃圾虫”胡乱丢垃圾的照片或视频,再转发给太平市议会,好让当局追踪及对付“垃圾虫”。
太平市议员刘长一表示,市议会已多番用心良苦劝导公众勿乱丢垃圾,但不少市民仍冥顽不灵,严重破坏市容并引发卫生问题。
鉴于此,太平市议会呼吁市民给予当局合作,一旦发现“垃圾虫”乱丢垃圾,可协助拍下他们丢垃圾的情况,再将照片或视频传给市议会,让有关人士无所遁形。
他是在周五出席太平市议会主办的“慢跑捡垃圾”清洁运动时,向媒体这么指出。出席者包括市议会秘书布汉、太平市议员王星元、关国富、黄书文等。
刘长一补充,市议会将根据市民提供的照片、视频及所提供的资料展开追查行动,在掌握了“垃圾虫”的身份后,向对方发出罚单。
另一方面,也是太平市议员的梁文毅则呼吁市民及商家务必在住家及商店前置放垃圾桶,以正确的方式处理垃圾,确保太平的清洁和美丽。
同时,他也解释,因为太平市议会在收集垃圾的时候面对一些问题,即好些商家及住户未有置放垃圾桶,并将垃圾置放于不适当的地点,结果引发卫生问题,即猫狗等动物会咬破垃圾袋觅食,或是叼拖垃圾,造成垃圾散布四周。
吁正确处理垃圾
“配合1984年太平市议会公共卫生法令,商店及住家必须置放垃圾桶,以免出现乱丢垃圾的情况,而住家的垃圾桶容量必须不少于120公升,商店垃圾桶的容量则是不能少于240公升。”
他提醒市民在将垃圾放入垃圾桶前,也必须先将垃圾装进塑胶袋及绑好,才放入有盖的垃圾桶,而市议会人员将根据收集垃圾时间,载走垃圾。
“我们呼吁市民配合,勿将垃圾丢进沟渠、河流、路边、悬挂在树木、悬挂在篱笆等,这些都是不正确的处理垃圾方式,希望市民依照正确方式处理垃圾,确保太平的清洁和美丽。”
他也强调,市议会可向“垃圾虫”发出罚单,并可能将对方提控上法庭,而在1976年地方法令第171条文及1984年太平市议会公共卫生法令下,一旦被提控上法庭,罪成者可被罚款不超过2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一年,或两者兼施。
市议会也在上述活动中,分发如何处理垃圾的传单指南予小贩,传单中则指太平每天的垃圾量多达250吨,每年的垃圾量约有9万吨,足以填满整个太平湖,造成市议会每年需要耗资580万令吉处理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