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5日讯) 丹绒武雅可负担房屋建筑工地去年杪因发生土崩而造成11名工人罹难,该计划主要承包商昨日在乔治市地庭俯首认罪,被罚款3万5000令吉。
槟州职业卫生与健康局周三发文告指,丹绒武雅可负担房屋计划的主要承包商Choongcons(槟城)有限公司,昨日已在乔治市地庭上俯首认罪。
“承包商承认无法保障员工的安全、卫生和福利,即无法确保员工在安全和无风险情况下施工,导致员工在土崩时被活埋罹难。”
因此,法官旺阿兹玛宣判,该公司被罚款3万5000令吉,若无法支付罚款,就以2个月监禁取代。
“2017年10月21日时,丹绒武雅建筑工地发生死亡意外,该承包商抵触1994年职业安全和卫生法令第15(2)(b)条文。一旦罪成,可被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2年或两者兼施。”
文告指出,这宗案件的主控官是由槟州职业安全和卫生局委任的布瓦尼瓦仁,而调查此案的领队是调查官菲道斯。
惟,大马自然之友法律顾问美娜却认为罚款数额太低,无法起到阻遏效用,因此要求总检察署上诉,以加重刑罚。
美娜今日接受《东方日报》电访时表示,发展商只被罚款3万5000令吉的数额太低,因为这对发展商来说太便宜了。
她说,法令阐明,违例公司的董事、经理、秘书等人可被提控上庭。因此,她认为,该宗意外造成11人罹难,是很严重的罪行,理应有人被控上庭及被判入狱。
要求重新检讨判决
“这法令的目的是要确保所有人遵守,若有人被判入狱,就能起到强大的阻遏效用。”
她希望,总检察署能把此案上诉至高庭,并要求重新检讨这项判决,以施于最重的刑罚,以此劝请其他公司,应注重员工的性命。
她说,丹绒武雅建筑工地并非唯一发生土崩死亡意外的个案,最近米桶山平行公路计划也发生土崩,造成9人罹难,证明工地员工的性命并未受到重视。
她警告,这种情况属于环境犯罪,即在破坏环境后还造成人命伤亡,因此她希望有关当局认真看待,严惩违例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