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25日讯)西马半岛森林局副总监拿督罗斯兰表示,任何人在进入森林保留区前,务必事先向各地森林局申请准证,否则一律被视私闯禁地,可面对法律制裁。
他说,一旦违例,可以视为抵触1984年国家森林法令第47(1)条文,若提控后罪成,可被罚款最高1万令吉或监禁最高3年,或两者兼施。
罗斯兰周四上午出席2015年环境素质通令汇报及对话会后,在记者会上如此表示。
出席者包括霹雳州森林局局长拿督莫哈末辛、大马环境局(评估组)副总监兼汇报会主讲人罗希玛、西马半岛森林局森林管理组主任拿督莫哈末里扎。
他指曾发生登山客没向当局申请准证,擅闯森林保留区,一旦发现意外不获保险赔偿时,森林局反而成为被指责的一方,这对该局有欠公平。
他表示,除了登山客以外,也有一些四轮驱动车队雨季到到森林保留区进行越野赛,不只造成山路损破烂,也常发生四驱车陷入泥浆的事情,还须当局劳师动众前往援救,最后政府被迫承担提升重铺山路的工作。
执法官获配枪
他举例,去年就接获宜力波斯克玛村原住民的投报,指有四驱车车队雨季进入森林竞技,导致山路受破烂,反为村民出入引起不便。
“我们并非阻止登山客及四驱车越野赛,只是要求他们先向当局申请准证,其中四驱车越野赛就不可在雨季进行。”
另外,针对森林局执法员申请配枪一事,他则披露,半岛大部分州属的森林局执法官员都已申请及获得配枪,目前只剩下玻璃市及马六甲正提出申请。
他指出,森林局官员申请配枪主要是在森林执法任务时,作为自卫用途,以免在森林遭受猛兽攻击。
他也说,举行上述汇报及对话会的目的,是向在森林里进行伐木、采矿、砂石、电讯塔及电缆兴建等业者,讲解有关环境影响评估(EIA)报告的必要性,以保护森林生态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