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9日讯)2名巫裔妇女于怡保火车站起争执,引起社交媒体疯传视频一案,两名涉案者已向警方做出的投报,惟双方各执一词,警方暂以蓄意破坏及蓄意伤害的角度,向双方展开调查。
怡保警区主任岑振强助理总监指出,警方综合双方的口供后,发现上述争执事件并非争车位所引发,争执的起因是其中一方开车门时,击中另一方的轿车而引发。
他周一向媒体表示,此事是在上周一(2日)下午约4时30分,发生在怡保火车站前的停车位,当时两名涉案者的轿车都停在两隔壁。
他说,根据事主A的口供,事发时正与丈夫及孙子在车内等候两名进入火车站购票的女儿,突然右后车门遭事主B开车门时击中,其丈夫感到不满进而指责对方的粗鲁行为。
“事主A表示,当时对方不但没有道歉,反而驳斥其丈夫,且数度大力开车门撞击其轿车,导致车身多处凹凸,深感不满的她立即下车与对方理论。”
他续说,事主A也称遭事主B掌掴及拳打脸颊,事主A的丈夫进入火车站寻找2名女儿后,当其女儿赶至欲调停争执时,反遭对方的丈夫攻击,最终导致事主A及2名女儿身体多处受伤。
口供内容不同
尽管如此,岑振强表示,案发时遭踢倒在地的事主B的口供内容则有所不同,指是在准备上车时,车门不慎击中事主A的轿车,对方的丈夫立即摇下车窗,辱骂她“没长眼睛”。
“事主B称当时不满,即语带挑衅反驳,双方随即引发口角及肢体冲突,事主A还强扯她的头巾,图将她的头拉入车内,而对方的2名女儿赶到后,也加入战围,导致她跌倒在地,虽其丈夫尝试调节,但对方仍继续做出攻击,导致她与丈夫两人多处受伤。”
基于2名涉祸者均各执一词,岑振强表示,警方一时难以定夺谁对谁错,但目前已向涉案者录取口供,并将援引刑事法典第427条文(蓄意破坏)及第323条文(蓄意伤人),对双方展开调查,暂时未扣留任何人。
此外,他也认为,此事件纯属小误会而引发,大可通过保险索赔解决,若不满意还可采取民事诉讼追讨损失,双方不应为此引发肢体冲突,打架绝非大马的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