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3日讯)槟城消费人协会投诉许多进口食物并没根据我国法令以马来文标签,只列上食品进口国各自的语言,这导致消费者在不了解食品成分的情况下,可能无意间吃下敏感食物而晕倒、入院,甚至死亡。
槟城消费人协会主席莫哈末依里斯今日在记者会上,呼吁当局将所有以出口国语言标签的食品下架。“为了更好地控制进口食品,我们建议所有进口食品被送到进口商之前,必须在指定港口上岸。这可严厉监督进口食品,以确保符合我国法律。”
他说,槟消协最近进行的调查发现许多来自中国、泰国、孟加拉、越南和韩国的食品,没有遵守1985年食品法令第4条文(标签),以及1972年商品说明法令第2条文第6节(1)。“这些食品皆没标示进口商、批发商名称和地址、食品成分,也没根据法令以马来文标签。”
他指出,标签是明确的资讯,协助消费者进行明智的选择和购买安全的食品,但这些以外语标示的食品对国人是没意义的,因为根本看不懂。
不知编号代表意义
他认为,虽然人民可认为这些食品安全,但可能忽略这些食品包装是否符合清真,或成分是否会导致严重副作用。
举例,某个人无意间服下当中含有敏感成分的食品后,可能晕倒、入院或过敏性休克死亡。
他补充,消费者也看不懂有些食品上使用的E-编号和化学名称。举例,消费人可能不知道E249是亚硝酸钾、E252是硝酸钾。这些化学物主要用在肉类防腐,并在消化系统中会转变成亚硝胺,大部分亚硝胺是致癌物。
“E-编号虽在欧盟被允许作为食品添加剂的代码,但大马应禁止E-编号,因为大部分消费人都不知道这些编号代表什。”
他说,确保进口食品遵守法律是卫生部和国内贸易、合作社及消费人部的职责;遵守清真/合法事宜则由大马伊斯兰教发展局负责,食品领域(包括进口商)则受到其他法令、条令或条规约束。他遗憾当局并未严格执法。
“易腐新鲜食品的上架期必须清楚的印刷。当局也要确保过期的食品不会被送去重新包装,然后印上新的上架期。”
他们也当场示范,如何用酒精擦掉罐头上的截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