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山脚30日讯)威省市政局经已批准在威中及威南的工业及商业地段兴建4个可以容纳近2万人的外劳村,其中武吉敏惹外劳村经已于2月3日动土,另3个工程则处于初步规划阶段。
威省市政局主席拿督麦慕娜说,市局在经过诸多考量,并在联合22个部门、4名市议员的一站式小组会议上通过了4个外劳村的规划图测,所以此乃集体决定成果,就连国州议员、社委会成员等都不知情。
她说,只有在工程地段方圆20公尺的“邻里”,有权利在市局发函通知的一个月内向位于光大57楼的上诉局,援引1976年城市规划法令第23条文要求检讨。
她是于今早主持威省市政局常月会议后,在记者会上受询时纠正,与其说外劳村,不如称之为劳工村,因为不止外劳居住,本地员工也有居住在里面。
她说, 根据州政府的指南,每个劳工村人口不可超过6200人,而且里面拥有基本设施,包括杂货店、洗衣店、提款机、休闲中心、汇款设备等,更有生物识别安全扫描仪器,劳工在整个社区内活动,不需再出外。
地方政府负责审核“我认为这是很好的措施,因为市局一再接获市民投诉,指住有外劳单位一再衍生诸多问题,这些都是市局无法掌控的,然而有了劳工村则较易于控制。”
她说,这是私人界的发展计划,而且所有的运作都有一个管理层在负责,地方政府只是负责在审核各个条款后批准图测。
同时, 她也解释说, 根据一般的发展工程,发展商必须率先提呈规划图测(包括地点、兴建单位及用途),随后发展商则需提呈建筑图测(包括发展单位每个楼层的绘图、兴建单位的设计图)、第三阶段则需提呈道路沟渠及路灯图测、第四阶段市局才会发出动工令。
“若发展商在进行所有程序后,想要更改地段就必须重新提呈图测及进行以上的四部曲。”
询及运作模式时,她坦言这是管理层的权限,是否强制所有外劳居住在劳工村,有待计划落实后再进一步探讨。
据悉,4个位于柔府、武吉敏惹、峇东丁宜及华都村的劳工村,其中3个的规划图测已获批准,至于建筑图测尚未批准,而武吉敏惹的劳工村已在2月3日动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