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日讯)今天是槟州政府落实无塑料袋计划7周年,槟州环境事务委员会主席彭文宝却揭露,许多新兴超级市场没参与槟州政府的无塑料袋计划,却私自落实每天无塑料袋日,将应交给州政府做为除贫基金的钱占为己有。
彭文宝警告,州政府接下来将化被动为主动,亲自下场突击检查及取缔违法超市。
他今日出席槟州政府与日本神奈川县签署合作备忘录仪式后,在记者会披露上述消息。
他说,州政府2009年7月开始逐步落实无塑料袋日,从每周一天到每周三天,最终到天天是无塑料袋日,除了鼓励环保外,州政府也将售卖塑料袋的钱(每个20仙)充做州政府的消灭赤贫基金,并非落入商家口袋。
彭文宝指出,商家均需向州政府登记,获取合格证书,并每月按时向州政府呈交售卖塑料袋所得。
他遗憾指出,这些年来许多新兴商家没向州政府登记,却照样每天向消费者征收20仙塑料袋费。“有些商家辩称,他们是依据中央政府的无塑料袋日条例,拒绝把钱交给州政府。但中央政府的条例是全国每周六无塑料袋日,既然他们是每一天都要收费,就是根据槟州的条例,来到槟城做生意就要入乡随俗。”
州政府严厉执法
他强调,除了特定小商如小贩、洗衣店业者、微型商店等可以豁免参与这项计划外,各霸级、超级市场、购物广场、药房、扁担饭连锁店、便利店及连锁店都需执行这项措施。
他说,州政府规定不响应计划者,将在更新营业执照时面对问题,但州政府与地方政府过去没有严厉执法,因为当局相信来到槟城做生意的商家都会自动自发。
“既然他们不主动,就换我们主动下场巡视及搜集证据,并采取应对行动。”
彭文宝稍后接受本报记者电访时,询及消费者如何辨认有关商家是否合法每日征收塑料袋费用,他回应,当局将在开斋节后探讨如何加强机制,或强制商家需将州政府发出的合法证书张贴在显眼处,方便消费者认证。
根据数据,槟州政府从2009年至2014年10月,从塑料袋销售收获539万4451令吉56仙。每年平均有逾百万收入纳入除贫基金,用以推动经济公平议程(AES)计划。
彭文宝以负责官员已请开斋节假期为由,暂无法提供最新数据。
另一方面,槟州第一副首长拿督莫哈末拉昔代表槟州政府,与日本神奈川县县长黑岩祐治签署合作备忘录,推动双方在科技、旅游与环保上的合作。
出席仪式者包括日本驻槟总领事糸井清、彭文宝,槟州旅游发展委员会主席罗兴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