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3日讯)槟岛市政厅设下新指南,从今日起,凡建筑面积5000平方尺以下的住宅或商业新发展计划,允许发展商以缴交每个停车位2万5000令吉献金的方式,取代发展商本应兴建的停车位。
槟岛市政厅发展规划常务委员会交替主席黄吉兴今日在该局例常会议时表示,所有新的发展计划,向来都规定发展商必须兴建停车位。
该局限定,每125平方公尺(1350平方尺)的空间,就必须兴建一个停车位,以此类推每项计划必须兴建的停车位数量。
他举例,若发展商兴建2层楼共4000平方尺的计划,就得兴建4个停车位。若发展商不愿兴建停车位,获允许以缴交停车位献金的方式取代。
献金回馈人民
针对该局推出新指南的原因,他说,了解到这是一个长久以来发生的问题,加上槟岛地价贵又匮乏,人口剧增,不管提供多少停车位都不足以解决问题了。
他说,槟岛市政局收取这些停车位献金后,将在日后兴建公共停车场或设施,以回馈人民。
无论如何,他指出,这项新指南并不会套用在酒店或民宿的发展计划中,因为这两个组别的发展计划被限定必须提供停车位,不能以献金取代。
另外,他说,超过5000平方尺的计划被限定必须兴建停车位。
他表示,若超过3层的高楼,从1楼至3楼的楼层可被允许以停车位献金方式取代,不过,第4层或以上的楼层就被限定必须兴建停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