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6日讯)非政府组织阳光计划(Sinar Project)资讯自由倡议者廖进荣认为,槟州政府要求资讯自由法申请者签署法定宣誓书,已违反该法令原则,可被带上庭挑战。
他接受《东方日报》访问时指出,《2010年槟州资讯自由法》前言列明,该法令让政府相关部门公布有关涉及公众利益的资讯,以及获取资讯的权利。
他说,要求申请者签署宣誓书,承诺文件只供私人用途,明显已违反法令原则,可带上资讯自由法上诉局,甚至是法庭挑战。
“即使法令允许当局拟定附属条例或执行指南,但前提是不应与法令出现冲突。举例,当法律违反宪法,就会自动失效。”
他指出,雪州资讯自由法也没有要求签署宣誓书。
询及槟州政府解释这是解密文件,廖进荣认为不逻辑及不合理,不应在公开资讯的同时封锁资讯,限制资讯流通。
建议向雪州取经
他指出,联合国意见和表达自由特别报告员在2000年度报告中指出,资讯自由发的原则之一,是公共机构广泛发布涉及公众利益的文件。
他建议槟州政府向雪州取经,在州政府合约纳入《资讯自由法》解密条款,以便合约内容得以公开。
槟州政府是在数月前宣布解密峇央珍珠及峇央湾填海文件,但槟民政党副主席卢界燊通过资讯自由法申请时,却被要求签署宣誓书。
宣誓书要求申请者承诺,文件只供私人参考及研究用途,不能复制,不修改文件来产生州政府负面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