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8日讯)槟民青团法律及公共投诉局主任卢界燊今日透过槟州资讯自由法,申请山竹园第二期发展地段公开招标的所有文件。
他今早在槟民青团州委叶庆秋陪同下,前往光大3楼提呈申请后,召开记者会表示,申请的文件包括竞标公司提呈的招标书,州政府批准的文件等。
他说,民众对于槟首长林冠英购买洋房及售卖山竹园地段的事件,有许多不同的观点,但他今天并非来讨论首长的政治操守,而是想透过这些招标文件,更理性看待此事。
“我同意这是一宗自由买卖,屋主有很多理由低价出售,但最重要的是有没有出现妥协了人民利益的不道德行为?”
卢界燊认为,此事件的最大疑点,乃出售洋房是否与槟州政府招标出现直接或间接关系?
他说,为了以事实与证据讨论此事,上周已要求州政府解密批准在山竹园第二期发展地段(东北县Seksyen16Lot305,306,313及314)兴建医疗设施及酒店的公开招标文件。
“由于政府至今仍未回复,因此我今日前来申请。若政府毫无隐瞒,理应解密这些招标文件,让人民理性判断。”
只有1公司竞标
他表示,今日提呈申请时,槟州秘书署官员竟然表示只有1家公司竞标而已,而非网上资料所显示的3家公司。
他说,当时一名女官员问他要申请什么文件,需要得标公司还是所有公司的竞标书,他回答说全部,但官员却说据她了解,只有一家公司竞标兴建医疗设施。
另外,卢界燊继续批评资讯自由法的机制出现许多缺陷。
他不解,为何今日需要支付150令吉申请费?根据以往经验,同年文件的申请费是50令吉,往年文件则每份100令吉,但今日申请往年文件时却需多付50令吉申请费。
根据本报记者今日从槟州政府官方网站下载的资讯自由法指南显示,该申请费并未调涨,依然维持去年的收费,即同年50令吉,往年100令吉,复印费每页1令吉另外计算。
卢界燊也表示,官员告知,申请文件需要签署法定宣誓书,承诺不公开资讯。他虽然坚持不签署法定宣誓书,但依然尝试提出申请,以试试运气,看能否得到文件。
“其他申请者是否也需要签署法定宣誓书?如果不用,是否代表州政府针对民政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