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4日讯)槟州政府担忧上诉局驳回海拔76公尺以上特别计划发展项目后,政府可能面对高额赔偿,槟州上诉局主席拿督杨映波认为,就算高庭在司法审核时维持上诉局的判决,槟州政府也无需赔偿。
他解释,上诉局的决定是法律赋予的权力,而该程序是由国会通过的法律而制定。因此,当他们行使这些法定权力驳回一些规划准证时,州政府是否该赔偿的问题理应不存在。
“上诉局的决定(是否驳回该计划)乃受到高庭判决影响,但赔偿的问题不存在。若高庭维持上诉局的判决,那州政府不必赔偿。相反的,若高庭推翻上诉局的判决,那发展计划就会继续进行,也无需赔偿。”
他解释,引起混淆之处来自于《城乡规划法令》第25条文,但该条文指的是另一种情况,即发展商获得规划准证后已动工,但地方政府为了维护特定的公众利益,需要撤销该规划准证。
“在那种(已动工的)情况下,就与上诉局的决定无关,发展商或可要求赔偿。”
他今日出席“2016年槟州上诉局论坛及电子投诉网站推介礼”时表示,本身将向槟首长林冠英提出此看法,但后者也有本身的顾问,可能有不同的意见。
但他表示,本身的立场很明确,就是赔偿的课题根本不存在。
另外,杨映波说,有人以为地方政府的决定被上诉局驳回是个问题,但他反而认为,这就是制衡的机制,是健康的现象,州政府应该受到表扬。
他提醒,上诉局的角色并非阻止发展,然后维持现状,而是需要考量不同单位如居民、发展商及地方政府的利益,并取得一个平衡点。
他说,在没有地方蓝图的情况下,居民就有权利向上诉局上诉。一旦地方蓝图正式落实后,上诉局的角色就会减少
槟州城乡规划局局长莫哈末阿努尔致词时指出,自从槟州上诉局于1991年设立后,该局共接获573宗案件,平均每月5宗。
“当中78.4%是由邻居上诉,这间接证明居民对于周遭发展规划的醒觉已提高。”
他也指出,电子投诉网站的目的是提升管理系统,让民众上网就能获得上诉局资料。
出席者有槟第一副首长拿督莫哈末拉昔、槟州城乡规划委员会主席佳日星、槟州行政议员章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