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22日讯)槟州反贪会(教育及防范)副主任郑重恩表示,反贪会在全马只有不超过1000名的调查官,而大马人口加上外劳人数总计约有3500万人,因此冀望民众可充当反贪会的“眼线与耳目”,提供可靠情报协助肃贪。
他也是前霹州反贪会调查主任,他说,非政府组织及工商界也应扮演肃贪的角色,包括举办内部的廉正活动、签署企业廉正宣言协议(CIP)、从内部著手肃贪,以打造无贪污的工商体系。
“非政府组织及公司应设立内部告密及投诉管道,让下属有明确的程序,向高层汇报有关贪污及刑事案件,包括偷窃、盗取资产事件等。”
他也举例,各华团及非政府组织属公共团体,若当中发生滥权及舞弊的事端,反贪会也会就此展开调查。
郑重恩周六晚为由霹雳中华大会堂举办的“非政府组织及工商界贪污防范意识”交流会主讲时,也分享指告密者需掌握基本资料,如涉嫌者的身份、地点、日期及时间、因何事贪污、贪污如何发生及付款方式等。
他也表示,贪污的定义为利用职务便利,或利用其他手段占有公共财产的行为,当中包括贿赂、滥权及提呈虚假资料的文件,皆属于刑事犯罪。
没提控权力
“反贪会除了调查贪污舞弊滥权案件为最主要的职务外,也扮演著防范及教育的角色,以能够三管齐下全面打击贪污。”
他也举例,倘若民众遵从法律及交通规则,贪污的问题也不会存在,没人犯错自然也不会有行贿之需。
“大马对于行贿及收贿都是有错,两者都是反贪会调查的目标,关键在于由谁先主动向当局投报。”
他也强调,反贪会虽然是执法组,但却没有提控的权力,当局完成相关调查后,将交由副检察司定夺是否有提控的必要。
郑重恩指出,涉案者在调查期间尚未被定罪,仅是协助调查,待完成调查程序,罪成者的个人资料及照片将上传至官网的贪污罪犯数据库,供民众浏览,迄今约有千人“榜上有名”。
他也强调,罪成者将会在2009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法令下,被判最高刑罚是监禁20年,以及罚款贿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出席者包括霹州反贪会副局长哈妮达、霹雳中华大会堂会长拿督蔡伟强、副会长刘伟珠、秘书长陈万铨、副秘书长张国荣,以及理事何有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