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点明从双溪吉拉的乡村小路通往温泉的马路,理应在2007年展开,承包公司为了避免在施工引发塞车情形,向工程局提议另辟一条新路,使原本1150万令吉的费用增加至2150万令吉。
稽查显示,该段路经已完成,但公司却未有包含额外的范围工作及费用,稽查报告认为承包公司及工程局签署的文件,应维护政府的利益为先,工程局表明将会遵守该协议。
报告也指位于近打县打扪路更换桥梁的工程,至今尚未完成以及并非依据Jurujati Konsultant有限公司的构图,而是使用其他公司的,工程局亦做出批准。
针对此,工程局的回复是,新的构图可节省高达9万9876令吉的费用,原本工程预计在今年5月11日完成,惟桥经过测试发现无法负荷重量,已获得委员会自5月12日发出延迟及延长时间与无法完成工作的认证。
无法证实7款项
报告认为,公共工程局须确保政府的拨款,是用于展开工程或计划用途,避免出现工程被展延,以及承包商所做出的构图与测量,依然适用于相关需进行修改工程的建筑物上。
另外,报告也发现,公共工程局无法证实7项支付测量师的款项是合理的,当中涉及了18万1546令吉,数目从4000令吉至11万令吉不等。
公共工程局的回复是,测量师将会确保及依据所完成的工作范围及数量是符合当局标准,同时,也会拟定一份名单改善现有的系统及确保所支付的款项是合理及恰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