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文和今日与新光大广共管机构主席杨美心、共管机构财政汪天福、共管机构秘书许有利及理事们一同召开记者会,反驳新光大广场商家公会的指责时表示,在未设立黄线制度前,许多商家都将商品摆放在走廊两旁,部分的餐厅更将桌椅摆放走廊两旁,导致走廊越来越狭窄。
他说,因为走廊狭窄难行,导致许多购物者投诉,因此广场管理层才采取此制度,在每家商店门口划上黄线,商家必须将货品摆放在黄线内。
吸引更多人潮
林文和也表示,自实行黄线制后,新光大广场的走廊变得更整齐宽敞,同时也让购物者或新广大广场业者们拥有宽敞及安全的逃生通道。
他指出,广场管理层在广场内设置出租亭,主要目的是增加广场内各种品牌和顾客的选择,以吸引更加多人潮到新光大广场购物消费,同时也可提升广场的收入。
他说,管理层已向槟岛市政局申请合法化出租亭位,现在正等待相关当局批准。
林文和解释,管理层在摆放出租亭位时,也有考虑到“公共空间”的因素,如果真的阻碍行人道,将会把其出租亭位移放到适当的地方。
他补充,在2012年12月27日新光大广场召开特别大会时,该新条规获得业主们一直通过,在这期间他们一直给予教育执法,直到2013年3月2日才正式执法并给予罚单。
他说,新条规执法至今,大约只有18%的商家拖欠管理层罚款,其余82%商家和业主了解新光大广场新条规用意,并遵守条规。
他说,管理层了解商家们的困境,并给予充裕的时间让商家们遵守条规,但一部分商家不愿意遵守条规,因此管理层才对他们开出罚单。
此外,共管机构理事翁文熙直言,新成立的新光大广场商家公会中的16位理事中,约12名理事因违反了条规而遭罚款,其中几位更拒绝缴付罚款,遭到法律对付。
翁文熙表示,共管机构非常欢迎任何公会的成立,并愿意与他们合作提升新光大广场,但首先该公会必须有建设性,而非是来搞破坏的。
他也说,他们身为新光大广场业主,希望新光大广场可走得更长远,但该新成立公会的成员多数是由租户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