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2日讯)天然资源及环境永续部指出,目前的厄尔尼诺现象预计将持续至2027年中,并可能在今年10月至明年1月期间达到“超强”级别。
环境部指出,根据大马气象局的分析,目前西南季候风与厄尔尼诺现象同时出现,导致降雨量减少,天气更加炎热及干燥。
这种气候条件增加了泥炭地、森林、灌木丛及垃圾填埋场发生露天焚烧的风险,进而可能引发烟霾污染。
“跨境烟霾问题日益复杂,涉及气候变异、长期干旱、泥炭地退化、土地用途改变、农业活动、人口增长及气候变迁等多重因素。”
“因此,尽管我国已采取各项全面措施,并透过与印尼的双边合作及东盟区域机制应对烟霾问题,天气与气候因素仍是烟霾年复一年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
环境部昨日透过国会书面答复回应国阵淡边国会议员拿督莫哈末依山的提问时,如是表示。
莫哈末依山要求环境部说明,《东盟跨境烟霾污染协定》(AATHP)目前设有哪些执法及问责机制,以及为何东盟已建立区域合作框架,跨境烟霾问题却仍然反复发生。
对此,环境部坦言,现有的《东盟跨境烟霾污染协定》并未设立跨国执法机制,也不具惩罚性质,无法直接对造成烟霾污染的东盟成员国采取惩罚行动。
环境部解释,这项协定主要建立在合作、资讯共享、协商、共识及集体行动的原则上,同时尊重各成员国的主权及司法管辖权。
“因此,对任何引发火灾者采取的执法行动,必须依据相关东盟成员国的司法管辖权及国内法律进行。”
不过,环境部强调,各成员国在享有使用本国资源的主权权利之馀,也有责任确保其管辖或控制范围内的活动,不会损害其他成员国的环境或危害人民健康。
该部指出,《第二份东盟无烟霾路线图(2023年至2030年)》已提出,各国应在国内落实“污染者付费”原则,确保造成污染者依法承担责任。
在区域合作方面,马来西亚今年7月向东盟提出“科学外交”及“永续烟霾基金”建议,以加强科学研究在政策制定中的应用,并确保烟霾防治工作获得稳定资金,目前仍待东盟秘书处研究。
此外,马印两国同意探讨加强环境及气候变迁领域的合作,并计划签署谅解备忘录。
环境部补充,我国将在今年12月于越南举行的第21届AATHP委员会及缔约方大会上,针对跨境烟霾问题提出更具分量的立场,并继续推动相关建议,以实现2030年东盟无烟霾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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