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5日讯)《2026年领养(修正)法案》今日在国会下议院提呈一读,建议将“孩子”的年龄上限,从21岁降至18岁。
内政部副部长拿督斯里三苏安努亚表示,这项法案预计在本次国会会期内提呈二读及三读。
根据国会官网公布的法案内容,这项法案旨在修订《1952年领养法令》,其中包括修改第2条文中“孩子”的定义,将年龄上限从21岁降至18岁。
法案指出,调低领养年龄上限,是为了与《2025年联邦宪法(修正)法令》规定的登记公民申请年龄上限保持一致。
这项调整也与《联邦宪法》规定的投票年龄、《2001年儿童法令》对儿童的定义,以及《1971年成年年龄法令》规定的成年年龄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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