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9日讯)内政部指出,尽管警方已重新传召多名涉及赵明福死亡案件的反贪会官员录取口供,但由于现有证据不足以在法庭上提控任何人,总检察长已决定将此案列为“无进一步行动”(NFA)。
内政部表示,警方已于2025年5月14日,正式将完成的调查报告提呈总检察长,并汇报相关调查结果。
“总检察长在审查调查报告中的所有事实、证词及调查结果后,决定将此案列为无进一步行动(NFA)。”
“这是因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达到法律规定的刑事举证标准,即排除合理怀疑(beyond reasonable doubt),因此无法在法庭上对任何人提出起诉。”
内政部是于本月6日,透过国会书面回复民主行动党峇眼国会议员林冠英的提问时,如是指出。
林冠英要求内政部长说明,鉴于上诉庭已裁定赵明福在雪兰莪州反贪污委员会总部死亡的案件属于谋杀案,警方的调查结果为何,以及为何没有展开调查。
对此,内政部强调,所谓警方没有展开调查的说法完全不属实,警方实际上已根据上诉庭裁决及法庭最新指示,分阶段采取多项后续行动。
内政部指出,警方为了完成此案的调查工作,已根据法庭于2024年11月发出的指示,采取适当的后续行动。
“其中,警方重新传召多名在案发时涉及此案或当时正在执勤的反贪会官员录供,同时也向其他相关证人录取证词,以确保案件的各个调查环节都获得全面重新审查。”
内政部强调,警方在处理任何调查报告时,始终秉持专业态度,并以法治原则为依据。
“警方也必须遵从总检察署的决定及指示,因为根据《联邦宪法》,总检察署是拥有法律权力决定是否提出刑事起诉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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