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8日讯)震撼全国的万达镇国中命案,随著本周一法庭宣判,涉案15岁少年被告案发时处于“精神失常”状态,判定谋杀罪名不成立,引起舆论激烈讨论。对于是否上诉,律师解释说,检控方若要提出上诉,须在高庭下判后14天内提出,且此案件具有特殊性,上诉推翻裁决的可能性相对低。
黄玉珠律师日前接受《东方日报》采访时指出,按照不成文规定,在刑事案件上检控方败诉后一定会上诉,惟此案情节特殊。
“是否有必要上诉交由主控官决定。可是医疗专家已经确认,此案的被告在犯罪时出现了严重认知障碍,需要考虑的是再次提出上诉,是否可能推翻高庭裁决。”
她说,根据规定,检控方若要提出上诉,则须在高庭下判后14天内提出。
至于家属接下来可采取的法律行动,她表示,受害者家属仍可通过民事诉讼向被告及其家属索偿,但是鉴于被告已被判无罪,预计胜率不大。
另外,黄玉珠表示,涉案少年送往幸福医院无限期看管与接受精神治疗,直至雪州苏丹另行下谕。
根据程序,雪州苏丹将会根据定期呈报的医疗评估报告,并在听取专家建议,来做出指示。
意味著他可能无限期在幸福医院,或日后也可能会出院,最终取决于雪州苏丹。
黄玉珠强调,即使这名少年的精神状态在若干年后达到稳定、取得不会再对社会造成危害的评估,也不代表就完全自由,因为他仍需定期接受治疗与评估。
“当然这些都是医疗上的一些附带条件,警方不会再有任何涉及,因为法庭已经判了他无罪。”
高庭本周一宣判万达镇国中命案的15岁少年被告谋杀罪名不成立,认定被告案发时处于“精神失常”状态,无法承担刑事责任;并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348条文,谕令将少年送入精神病院接受看管,以等候雪州苏丹发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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