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打峇鲁5日讯)吉兰丹州政府将于下周二复会的州议会,提呈2026年伊斯兰罪行(吉兰丹)法案,以取代2019年吉兰丹州伊斯兰刑事法典(I)法令。
丹州副大臣拿督莫哈末法兹里说,此举旨在依循联邦法院于2024年2月9日,就吉兰丹的律师聂伊霖祖丽娜等人提出的案件所作出的重要裁决,而重新制定相关法令。
他说,联邦法院裁定,2019年丹州伊斯兰刑法(I)法令中的16项条文无效,理由是州议会制定了属于联邦权限范围内事项的法律,超越了其立法权限。
“2026年伊斯兰罪行(吉兰丹)法案将于周二提呈议会,随后展开辩论。”
他今日在州行政议会后向记者说,希望全体州议员支持该法案,并指有关法案的起草工作自2024年年中便已展开。
他说,起草工作由2019年丹州伊刑法(I)法令修正委员会负责,成员包括民事及伊斯兰法律执业人士、学者、宪法专家及伊斯兰司法官员。
他说,法案的草案也已提呈丹州伊斯兰宗教与马来风俗理事会(MAIK)属下的吉兰丹宗教学者理事会审议。
莫哈末法兹里指出,2026年伊斯兰罪行(吉兰丹)法案共分为9个部分、62项条文及1项附表,并依据“实质与本质”宪法原则起草,重点强调宗教义务,同时纳入数项新的改革性条文。
他表示,法案起草过程也全面考量联邦法院在聂伊霖祖丽娜案件中的判决理由、过往司法裁决、州议会的立法权限,以及联邦宪法的至高地位。
2024年2月9日,联邦法院以8比1多数裁决,裁定2019年丹州伊斯兰刑事法(I)法令中18项受挑战条文中的16项无效,理由是州立法机关无权制定已属于国会权限范围内罪行的相关法律。
这项裁决源于吉兰丹律师聂伊霖祖丽娜提出的宪法诉讼,并引发全国对于联邦政府与州政府在伊刑法立法权限划分问题的广泛讨论。
要看最快最熱資訊,請來Follow我們 《東方日報》WhatsApp Channe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