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日讯)一马发展公司(1MDB)向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及多名人士提出的民事诉讼今日开审,该公司指控纳吉等人涉嫌挪用公司资金,要求追讨约56亿4000万美元(约238亿令吉)。
代表一马公司及旗下4家子公司的首席律师林志伟在高庭开庭陈词时表示,起诉方将透过文件证据及证人证词,证明纳吉是一马诈骗案的核心人物,导致公司蒙受约514亿令吉损失。
他指出,一马公司所蒙受的总损失约为514亿令吉,而这项庞大负担至今仍由政府,进而由普通人民共同承担。
林志伟表示,起诉方向纳吉提出8项诉因,包括欺诈、疏忽、违反受托责任、违反信托、共谋、公职失当、不当得利及明知收受不法利益。
他指出,在纳吉领导下,一马公司进行了一系列涉嫌欺诈的交易,而这些交易通过在逃金融家刘特佐的协助下,以仓促方式完成。
“纳吉获得刘特佐协助。虽然刘特佐并未在一马公司管理层担任任何正式职务,但他经常代表纳吉发出详细指示,并代表纳吉处理与一马公司相关事务。”
林志伟告诉法庭,2012年有3000万美元汇入纳吉的大马银行(AmBank)户头,2013年再有6亿8100万美元汇入,2014年则另有127万美元汇入。
他说,涉嫌被挪用的资金也流向多名人士,其中包括刘特佐及其家族,据称涉及金额约10.3亿美元。
他指出,纳吉的继子里扎,据称获得资金用于制作好莱坞电影,而与纳吉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有关的资金,则被指用于购买奢侈品。
林志伟表示,一马公司部分债券收益及贷款资金,也被转移至空壳公司。
他说,涉嫌挪用资金事件主要分为4个阶段,包括涉及18亿3000万美元的Good Star阶段、涉及13亿6700万美元的Aabar阶段、涉及15亿9100万美元的Tanore阶段,以及涉及8亿5630万美元的Options Buyback阶段。
起诉方将传召6名证人
林志伟表示,起诉方计划传召6名证人出庭作证,其中包括全球金融及风险谘询公司Kroll Advisory Ltd调查总监理查德坦普尔曼,他将就资金流向提供证词。
另一名证人安琪拉巴克豪斯则将就清盘人的角色,以及取得相关证据的工作作证。
一马公司前首席执行员拿督沙鲁阿兹拉将就涉嫌诈骗案不同阶段作证,而一马公司前律顾问吕爱霜也将就相关事项提供证词。
一马公司董事希沙慕丁将就原告所蒙受的损失金额作证,而前国会公共帐目委员会(PAC)成员潘俭伟则将就2018年后导致提起这宗诉讼的相关事件作证。
一马公司及旗下4家子公司,包括1MDB Energy Holdings Limited、1MDB Energy Limited、1MDB Energy(Langat)Limited及Global Diversified Investment Company Limited,是于2021年5月7日入禀高庭提出诉讼。
该诉讼也将一马公司前首席执行员聂菲沙阿里夫及前业务发展执行董事唐敬志(Casey Tang音译)列为被告,两人目前仍下落不明。
本案中,资深律师丹斯里沙菲宜,作为纳吉律师团的首席律师。
2025年12月26日,高庭在1MDB刑事案件中裁定纳吉罪名成立,判处他15年监禁及113亿8700万令吉罚款。
由于纳吉目前正服刑SRC国际公司案件的6年刑期,因此1MDB案件的15年刑期预计将于2028年开始执行。
此案目前由司法专员雷祖安依德鲁斯(Redzuan Idrus)续审。
要看最快最熱資訊,請來Follow我們 《東方日報》WhatsApp Channe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