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3日讯)睦达党麻坡国会议员赛沙迪涉串谋失信、滥用资金、洗钱案终极裁决,联邦法院三司中的两位法官意见相左,最终结果将由第三位法官一锤定音。
上诉庭主席拿督斯里阿布峇卡今早在开庭时说,自己与另两位法官,即拿督仄莫哈末鲁芝玛与拿督柯林劳伦斯,将各自选读判决理由。
随后,阿布峇卡与仄莫哈末鲁芝玛,对赛沙迪所面对的4项控罪中的其中3项,作出截然不同的结论,因此最终裁决将由柯林劳伦斯作出决定。
而在柯林劳伦斯开始其选读时,阿布峇卡询问控辩双方是否需要暂时休庭,副检察司拿督旺沙哈鲁丁则请求上厕所。
阿布峇卡则打趣说,控方此举是想维持悬念。
代表赛沙迪的资深律师拿督郑宝德亦同意短暂休庭,法庭因此宣布休庭15分钟后再续审。
稍早前,阿布峇卡裁定,赛沙迪涉及挪用土团党青年团100万令吉资金的第一项串谋刑事失信控罪,不应维持原有定罪。
他指出,单纯提取有关款项并不违反土团党章,而控方亦未能清楚指出赛沙迪涉嫌教唆刑事失信的具体不诚实行为,因此相关控罪不能成立。
不过,阿布峇卡不同意上诉庭对其馀3项控罪的裁决,包括涉及12万令吉滥用资金,以及两项洗钱控罪。
他表示,这笔12万令吉虽是为赛沙迪竞选活动而筹募,但并非属于赛沙迪个人所有,也没有证据显示捐款者同意让他可自行决定如何使用有关款项。
阿布峇卡建议,滥用资金罪判处6个月监禁;至于两项洗钱罪,每项判处6个月监禁及500万令吉罚款,若未缴付罚款,则以2年监禁代替。
另一方面,仄莫哈末鲁芝玛则全面驳回控方上诉,支持上诉庭裁定赛沙迪4项控罪全部无罪释放,并不存在任何可供上诉的法律错误。
他指出,土团党章并非法律,而只是规范政党内部事务的文件,即使有人违反相关条文,也只能面对党内纪律处分,而非刑事责任。
由于两名法官在其馀3项控罪上各持不同立场,全场焦点最终落在柯林劳伦斯身上,其判决将决定赛沙迪是最终获判无罪释放,还是部分罪名恢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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