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8日讯)首相拿督斯里安华已批准,将拉曼理工大学的免税期限延长至10年,惟每年仍需接受合规审查。
团结政府发言人拿督法米今日发文告指出,今日的内阁会议就拉曼理工大学进行了讨论,并认同其在提供高品质且可负担的私立高等教育方面所扮演的特殊角色。
“因此,首相已批准延长拉曼理工大学的免税批准期限,为期10年。”
然而,法米强调,拉曼理工大学在免税批准有效期间,仍须接受合规审查,包括每年根据《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44(6)条文的规定,提交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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