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0日讯)首相拿督斯里安华指出,各州政府决策导致的额外项目成本,联邦政府不会自动承担。
安华今早在国会下议院首相问答环节时说,任何要求透过变更通知函(NOC),申请额外联邦拨款或贷款的事项,尤其是在工程成本增加的情况下,都必须重新进行协商。
他表示,联邦政府不能受制于州政府的决策,更不能指望在问题浮现时,让联邦政府自动奉上额外的拨款或贷款。
“这就是为何我说(中央与各州)关系必须良好。”
安华是在回答伊党本同国会议员拿督阿旺哈欣的提问时,作出上述回应,后者询问有关吉打州日得拉柏鲁邦滤水站提升工程的问题。
阿旺哈欣指出,有关工程是透过联邦政府提供给吉打州政府的贷款进行融资,目前工程需要获得额外1亿1300万令吉的变更通知函批准,而贷款拨款程序需耗时5个月。
他说,这导致州政府先行支付4000万令吉,以避免工程推行延误。
此外,他还询问,联邦政府是否准备加速批准,变更通知函与贷款拨款的程序,并建立更有效率的融资机制,以确保滤水站及防洪工程等策略性项目,不会因联邦层面的程序而面临延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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