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9日讯)麻坡国会议员赛沙迪涉及土团党青年团基金四项串谋刑事失信、滥用资金及洗黑钱指控,其最终命运是维持无罪或入狱服刑,将于明日揭晓。
由上诉庭主席拿督斯里阿布峇卡为首,并由拿督仄莫哈末鲁芝玛及拿督柯林劳伦斯组成的三司,预计将在明早9时作出裁决。
这宗上诉案已审理两天,双方已于2025年12月12日完成陈词。
副检察司拿督旺沙哈鲁丁、拿督阿末阿克兰加利布及法拉艾兹琳优素夫汗代表控方。
赛沙迪的代表律师则是拿督郑宝德。
在2025年12月12日的最终上诉审讯中,出现罕见情况,阿布峇卡法官在双方完成陈词后,给予控方一周时间重新检视是否继续提出上诉。
他表示,控方需讨论并表明立场,决定是否继续上诉。
不过,总检察署于2025年12月17日致函联邦法院副主簿官,通知总检察长已指示控方继续上诉,并接受法庭作出的任何裁决。
2025年6月25日,上诉庭批准赛沙迪的上诉,推翻高庭于2023年11月9日作出的定罪及判刑,撤销其7年监禁、2下鞭刑及1000万令吉罚款,并裁定现年33岁的赛沙迪四项控罪全部无罪释放。
总检察署于裁决翌日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
赛沙迪被指与时任土青团副财政拉菲克串谋。他们涉嫌将受委托管理100万令吉资金挪作他用,构成失信。他们被控于2020年3月6日,在吉隆坡中环的联昌银行犯下有关罪行。依据《刑事法典》第406条起诉,一旦罪成,最高可判监10年、鞭刑及罚款。
赛沙迪也被控滥用Armada Bumi Bersatu Enterprise的12万令吉款项,触犯《刑事法典》第403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6个月至5年、鞭刑及罚款。
此外,赛沙迪还被控涉及两项洗黑钱交易,即将5万令吉转入其个人的土著信托基金户头。他因而抵触《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4(1)(b)条文,一旦罪成,最高可判监禁15年,以及罚款涉案金额的5倍。
要看最快最熱資訊,請來Follow我們 《東方日報》WhatsApp Channe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