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5日讯)马大新青年强烈谴责警方滥用法律来打压学运份子,试图噤声废除大专法令的声音。
马大新青年发文告说,警方今天援引《刑事法典》第506条文及《1998年通信与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调查并传召大马人民倡议集会 (HARAM) 主席颜汶天 。
根据颜汶天揭露,报案者是当今高教部部长的政治秘书。
“马大新青年在此声援颜汶天,并谴责高教部部长秘书与警方滥用法律来对付学运份子。”
马大新青年说,颜汶天代表废除大专法令秘书处于4月18日在社交媒体(Instagram) 上发布了一份声明,主要指控《大专法令》不仅压制学生,更系统性地合法化与助长贪污腐败。
其核心内容包括:政治秘书任命盛行裙带与朋党制、国大前副校长涉嫌操纵校园选举选票,以及大专法令多项条款将权力过度集中于高教部,甚至通过一些条款使官员免于被追究,导致涉及5845万令吉的采购丑闻被掩盖、审计报告未依法提交国会。
“此外,前政府废除该法令的承诺至今未兑现,现任高教部长赞比里坚持保留法令,且马大和沙大的学生组织因反腐倡导而遭到打压。”
文告指出,第506条文指的是禁止某人以威胁手段,意图引起他人恐慌,试问一个关于废除大专法令的声明如何起到威胁他人,引起他人恐慌?“这显然是警方滥用法律在打压学运份子的声音。”
文告表示,第233条文是指禁止某人通过网络或任何应用程序服务故意制作或发送严重冒犯性、恐吓性、虚假等内容的通信并在通信中意图惹恼、辱骂、威胁或骚扰任何人即构成犯罪。
“冒犯性的声明本质上就带有主观性,而该条文给予警方与当权者过大的权力去制定何为‘冒犯’。同时,在该条文里要求警方证明该嫌疑人有去骚扰他人的意图。一个关于废除大专法令的声明根本不带有冒犯性与骚扰他人的意图。”
文告说,这证明了颜汶天根本没有触犯这两条法律。
“同时,联邦宪法第10条保障了大马人民的言论自由。颜汶天不该因运用自身的自由而遭受调查。此举将可能产生寒蝉效应,导致民众愈加害怕发表自身看法。”
马大新青年严正声明,颜汶天不应因揭露真相而遭受刑事调查。其言论皆属于合法行使言论自由与公共监督权利,不构成任何刑事恐吓或网络骚扰,起诉他既缺乏了法律依据,也严重违背了民主社会的基本价值。
因此,马大新青年呼吁警方立即驳回部长秘书的报案,停止对颜汶天的刑事调查。
“同时,我们要求高等教育部部长赞比里与副部长阿当阿里,正面回应颜汶天声明中所提及的一切事物。”
要看最快最熱資訊,請來Follow我們 《東方日報》WhatsApp Channe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