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日讯)首相拿督斯里安华表示,政府严正看待任何恶意诽谤或不实信息传播,试图动摇公共安宁的行为,并呼吁全体人民以理性看待社交媒体所流传的各类资讯,勿利用社媒平台散播缺乏事实依据的指控或言论。
首相高级新闻秘书东姑纳斯鲁今日在首相办公厅进行每日汇报会时表示,政府高度关注近期由某些不负责任人士散播的恶意诽谤、指控或不实信息,以试图混淆视听,破坏政府的努力并扰乱公共秩序。
“在踩踏《可兰经》一事上,相关人士已于2月26日遭到逮捕,并于今日被提控上庭。”
勿利用宗教神圣性作为党派政治手段
他强调,我国是一个以法治为基础的国家,所有案件都必须经过透明的司法程序,而非不经调查的未审先判;政府也绝不容忍任何形式侮辱伊斯兰教的行为,尤其是对《可兰经》的亵渎。
基于此,他呼吁全民在分享任何资讯前,务必查证来源真实性,切勿利用社交媒体散播缺乏事实依据的指控,并给予司法程序充分的空间,让法律在公正的情况下进行。
他也提醒各方,切勿利用宗教的神圣性作为党派政治操作的手段。
2月25日,一名彭亨苏丹阿都拉大学(UMPSA)学生因涉嫌在社媒上传踩踏可兰经侮辱伊斯兰教引起各方关注和批评。该名涉事学生随后遭警方扣留助查此案。
今日稍早前,该名学生被提控上地庭面对两项控状,惟他在通译员念出这两项控状后,于法官面前表示不认罪,并要求审讯。
根据控状,被告于2026年2月22日中午1时30分左右,在斯里马哥打花园甘邦路,亵渎伊斯兰教徒视为神圣之物的可兰经,意图侮辱伊斯兰。
他被指抵触刑事法典第295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长达两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另一项控状指出,被告使用“ryandaselva”Threads网站账号,蓄意发布含恶意的通讯内容,意图伤害他人感受。
他被指抵触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1)(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233(2)条文下治罪。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50万令吉或入狱不超过两年,或两者兼施;若在罪成之后继续犯罪,每天罚款5000令吉。
随后,法庭批准被告以1万令吉保外,以及每月须赴警局报到,并择定案件于4月8日重新过堂。
要看最快最熱資訊,請來Follow我們 《東方日報》WhatsApp Channe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