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0日讯)为了加强我国以居住地为基础的选举制度,选举委员会建议进行结构性改革,让选委会有权将选民的大马卡地址自动列为投票地址。
选委会委员佐伊表示,现有法律的限制导致选民纪录未能更新,一些人的登记记录仍在吉隆坡某些早在数十年前就已被拆除的住宅区,从而影响选区的真实状况。
“我们选举系统的一大问题是,选民可以选择是否更新他们的投票地址,这就造成吉隆坡一些在数十年前已被拆除的公寓大楼,仍然有选民登记在那里。”
“选委会无权更新他们的地址,这就造成了许多连带影响,包括国会议员如何当选、如何服务以及代表当地社区。”
“所以,在我看来,一项我希望看到的重要结构改革,就是让选委会有权根据大马卡更新选民的投票地址。”
她在作客马新社的《The Nation》节目,在名为“Beyond The Ballot”的集数中,如是表示。
谈到在西马工作的沙巴及砂拉越人民须返乡投票的投诉时,佐伊表示,马来西亚的选区划分是以居住地为基础,若允许跨州投票,将影响简单多数制的运作。
“这就回到先前关于以居住地址来进行投票的讨论,也就是确保每个人在其居住地投票,而不是根据出生地或原籍地。”
“我们现有的选举制度,以及《联邦宪法》第119条的规定,都与居住地有关。”
“因此,当你注册为选民时,你的选区是根据你的居住地址决定的,不会因为你是沙巴人、砂拉越人,或来自吉兰丹或柔佛而定。”
“例如,如果你住在吉隆坡,你就会被注册为吉隆坡的选民。”
她指出,若允许居住在西马的沙巴与砂拉越选民跨州投票,将会削弱简单多数制的核心原则,而这项制度是要求选民代表他们实际居住的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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