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日讯)联邦法院昨日裁定未提前5天向警方提交集会通知视为刑事犯罪的规定违宪后,伊党呼吁政府检讨《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
伊党总秘书拿督斯里达基尤丁发文告表示,这项由即将卸任的首席大法官东姑麦蒙为首的联邦法院五司所做出的裁决,将增加大马人的信心,使他们能够为己发生的同时,不会面临起诉威胁。
“伊党也认为,这项裁决将进一步增强公众对言论和集会自由的信心,而言论和集会自由是一个成熟且文明的民主国家的重要特征。”
“伊党敦促政府全面检讨《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使其真正体现联邦宪法的精神和人权的普世原则,尤其是在这一历史性裁决的背景下。”
达基尤丁也敦促政府审查或废除可能被滥用来压制言论自由的法律条款,包括《1948年煽动法令》、《1998 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以及《1984年印刷及出版法令》。
也是哥打峇鲁国会议员的达基尤丁表示,此呼吁也符合希盟在第15届全国大选所提出的竞选承诺。
昨日,首席大法官东姑麦蒙宣读判词时表示,《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第9(5)条文规定的惩罚,逾越联邦宪法第10(1)(b)条文,对言论、集会、结社自由的保障。
“第9(5)条文是一种“过度干预”,实质上构成禁止,而非限制这项基本权利。”
事后,内政部长拿督斯里赛夫丁纳苏申表示,内政部尊重并将认真研究《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第9(5)条文违宪的判决,同时考虑修订相关法令条文,以确保其符合宪法精神,并与联邦法院的裁决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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