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0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披露,监狱局对于让纳吉就居家服刑附旨一事,亲自前往警局报案并无异议,可惜此事并未获得内政部长拿督斯里赛夫丁的允准。
沙菲宜今早在吉隆坡法庭召开记者会说,此前律师团已多次致函赛夫丁,以寻求让其当事人纳吉获准亲赴警局报案,但皆石沈大海,因此自己只好代替纳吉报案。
“监狱局很宽容,他们不反对纳吉亲自报案,可惜的是他们需要上级,也就是内政部长的批准。”
“我们多次致函部长,但都没有获得回应。”
日前,沙菲宜指控前总检察长拿督阿末特里鲁丁,在前国家元首附加谕旨一事上,误导高庭并隐瞒关键证据,因此向警方报案。
他指出特里鲁丁的行为不仅违反《刑事法典》第209条文,即在法庭上不诚实地作出虚假陈述,同时还违反了同一法典下的第204条文,即蓄意隐瞒证据。
今年5月,纳吉已入禀法庭,起诉目前担任联邦法院法官的阿末特里鲁丁藐视法庭。
根据入禀法庭的文件中指,阿末特里鲁丁就任总检察长期间,未公开第16任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陛下针对发出的特赦令附录,此举误导高庭且玷污了司法机构的声誉,因此法庭应予以严惩。
高庭随后择定于8月19日,聆审纳吉起诉阿末特里鲁丁藐视法庭的申请。
现年71岁的前首相纳吉,因挪用SRC国际公司资金罪成,于2022年8月23日获判监禁12年及罚款2亿1000万令吉,目前正在加影监狱服刑。
特赦局在2024年2月2日宣布,纳吉的刑罚获得减半,即监禁12年减至6年,罚款2亿1000万令吉减至5000万令吉,这也意味著纳吉最快可在2028年8月23日出狱。
同年4月1日,纳吉入禀高庭申请司法审核,声称第16任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在下达特赦令时,还允准其以居家服刑的方式服完剩余的6年刑期。
他寻求法庭谕令政府等七造,说明这份志期2024年1月29日的御旨附录究竟存在与否,同时要求政府让他以居家方式服完剩余刑期。
高庭于同年7月驳回了纳吉的准令申请,但上诉庭在今年1月裁定,批准纳吉的上诉申请,谕令吉隆坡高庭需聆讯有关司法审核。
然而,联邦法院于4月批准总检察署提出上诉,并择定7月1日与2日聆审有关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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