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7日讯)副首相拿督斯里法迪拉说,联邦与州政府必须协调关于人权的法律,确保人民的福祉受到维护,特别是涉及家庭事务、婚姻与孩子的权益。
他说,以英国法律为基础的大马司法体系,在涉及伊斯兰婚姻与家庭事务方面,引发了各种困境与矛盾。
“我们在马来西亚的困境是,回顾建国历史,我们有许多惯例是源自英国法系,直到后来推出以家庭事务为重点的伊斯兰法律。”
“这造成法律体系内部存在冲突。因此,我们必须以审慎的方式解决,否则,鉴于我国人民(多元种族)的背景,这将引发政治争议。”
他今日出席“从伊斯兰教法本旨视角看人权问题”的研讨会闭幕礼,在会上致词时这么说。
在场者包括掌管宗教事务的首相署部长拿督莫哈末纳因、人权委员会主席拿督斯里莫哈末希山慕丁尤努斯。
法迪拉强调法律行政上的协调至关重要,以应对各种问题,例如在国外进行却未在国内注册结婚,这类情况会对子女的身份与权利造成影响。
“如果没有在马来西亚注册结婚,就会引发行政上的问题。孩子将无法被承认为合法的子女,进而无法在国民登记局(JPN)登记。”
“这不仅影响夫妻双方,更会对孩子造成重大影响,因为他们将无法根据国家政策与法律获得应有的权益。”
他也提到跨族通婚所引发的课题,例如是否有资格拥有马来保留地,以及子女在州法律下特别是在东马的身份问题,也有必要加以协调。
“如果出现跨族通婚,比如马来人与华人,就会产生这对夫妇是否有资格拥有马来保留地?特别是其中一方即使已皈依伊斯兰,却不谙马来文。”
有鉴于此,他强调定期与各州政府展开协商讨论的必要性,以便政策能够协调一致,避免与州级行政产生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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