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1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寻求撤销其SRC国际公司案3项追加洗黑钱控状,所提呈的陈情书,已被总检察署驳回。
主控官阿斯洛夫副检察司今日在案件过堂时,向高庭法官慕尼安迪告知此事。
阿斯洛夫说:“法官大人,我谨此告知法庭,陈情书已被驳回,控方将继续审讯。我接到的指示向法庭告知此事,并要求择定审讯日期。”
主控官也要求法庭给予更充裕的时间,以让他取得文件,并准备证人书面证词。
2019年2月3日,面对3项洗黑钱控状的纳吉表示不认罪,以及涉案资金被指源于SRC公司。
控状指出,他于2014年7月8日在拉惹朱兰路的大马银行集团大厦,通过他的3个AmPrivate Banking户头,接收2700万令吉的非法活动收益。
他被指抵触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4(1)(a)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最高500万令吉或监禁长达5年,或两者兼施。
阿斯洛夫稍早前告诉法庭,此前由时任高庭法官拿督莫哈末纳兹兰(现为上诉庭法官)所承审的SRC公司4200万令吉案,一共涉及807项证物。
他说,当前的审讯需要使用这些证物。
“因此,法官大人,控方将正式要求高庭主簿署将这些证物归还予控方,以用于本案。我被告知这需要一些时间,所以我们恳请法庭定下较长的审讯日期。”
另外,纳吉的首席律师丹斯里沙菲宜建议法庭宣判其当事人获释但不表示无罪(DNAA),以避免加重法庭的负担,并让控方有时间进行准备,且不损害任何一方的权利。
“法官大人,这些控状是在2019年提出,而陈情书则是在2023年7月31日提呈。辩方认为,鉴于首宗SRC案审讯及后续上诉的结论本质,该陈情书具有理据。”
“此案自2019年开始(提控)以来,已拖延6年。与SRC相关的文件散布在各个法庭,包括联邦法院和民事诉讼程序。”
法官随后询问主控官对DNAA申请的看法,阿斯洛夫对此表示不同意,因为控方已准备好进行审讯。
“我不同意,不过,至于文件,我恳请给予更多的时间,以取得必要的文件。”
法庭择定于6月20日(周五)裁决纳吉所提出的DNAA申请。
被判挪用SRC公司4200万令吉罪成的纳吉,目前在加影监狱服刑。
他在2022年9月2日提出特赦申请,特赦局接著在去年1月29日将其监禁刑期由12年减半至6年,并将罚款由2亿1000万令吉减至5000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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