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9日讯)财政部宣布,金融服务费用或佣金在12个月内达到50万令吉,将被征收8%服务税。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文告和图表,企业对企业(B2B)的金融服务则可豁免,以避免重复课税。
“在符合伊斯兰教法(Syariah)原则下进行的特定交易手续费可免税。”
“大马交易所(Bursa Malaysia)与纳闽所提供的服务维持免税待遇。”
文告也指出,以下服务或交易属于免税项目:
- 利息或利润(伊斯兰融资中的盈利)
- 外汇交易与资本市场获利
- 个人寿险、医疗保险或大马伊斯兰保险(Takaful)的经纪与承保服务
- 信用卡与签帐卡(Charge Card)相关费用
- 基本银行服务(如储蓄帐户、来往帐户)
- 金融服务出口至海外
- 惩罚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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