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5日讯)董总对赵明福命案重启调查后此案仍列为“无须跟进”(NFA)结案深感失望,要求政府继续彻查赵案,厘清赵明福的死因,还原事实真相,追究涉案人员的刑责,整饬执法机构,恢复国人对公权力的信任。
董总发文告说,赵明福命案发生近16年,真相迄今未明,凶手仍然消遥法外,涉事的执法机构无人问责,官员们讳莫如深,检调单位束手无策,草草结案,已经严重斲丧执法机构在国人的公信力,更让人怀疑团结政府推动政治改革的决心。
文告认为,检调人员以刑事法典第342条文(非法拘禁)调查赵明福一案,而非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或304条文(误杀),这种做法极不合理,也让人无法接受。
董总要求政府针对赵明福案以专业、透明的做法重新展开调查,并寻找具有公信力的独立人士以及国际机构,协同检调单位着手相关调查工作,避免调查过程出现黑箱作业、官官相护。
“民主转型不仅是政党轮替,换人做做看,更重要的是纠正威权统治过往侵害人权的各种制度缺漏,落实转型正义,避免重蹈覆辙,从而深化民主。”
“长期以来,我国执法机构屡传滥权、侵害人权、黑箱作业等弊端,赵案仅是冰山一角。对赵案的彻查,将显示团结政府是否有决心,遏止执法人员歪风,整顿澄清吏治,成就昌明大马的施政。”
于此同时,董总要求政府检讨反贪污委员会首席专员阿占巴基的续聘案,并建立检调机构人事任命与罢免的透明、独立机制以及赋予国会相关人事审查权;成立“警察独立投诉与行为不检委员会”(IPCMC),确保执法人员的廉正执行公务;签署联合国〈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落实国内人权保障等改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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