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4日讯)能源委员会于本月3日销毁2933件估值超过170万令吉的充公物品。
能源委会在文告中说,此次销毁的物品涉及来自玻璃市、吉打和槟城的案件,共计涵盖21份已通过法庭程序和罚单结案的调查报告。
在上述数目中,16份调查报告涉及电气事故、4份涉及偷电行为,以及馀下1份是与非法电气设备有关。
“销毁程序在雪州无拉港的一个持牌金属回收中心进行,并由能源委会执法和区域行动部主任依斯迈再里,以及能源委会调查组副主任聂莫哈末峇克里见证。”
“此次销毁行动是依据副检察司在刑事程序法典第406A和413条文下的指令展开。”
文告提到,能源委会通过委任一家获得环境局执照处理电子废弃物的公司,以对环境负责的方式展开销毁行动。
此程序符合1974年环境素质法令和2005年环境素质(列管废弃物)条例的规定。
“对充公物品的管理也包括将列管废料、可回收材料和一般垃圾进行分类。适合的物品将根据废料类别,送往合法买家和具备完善回收设施的单位。”
这一联合行动体现能源委会在确保全面执法方面的长期承诺,并与保护环境的努力相辅相成。
欲了解更多详情,可访问能委会网站www.st.gov.my或致电03-88708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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