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5日讯)民主行动党峇眼国会议员林冠英起诉民政党署理主席胡栋强诽谤案胜诉,民政党全国主席拿督刘华才表示,民政党尊重法庭裁决,但已向法庭提出申请,寻求暂缓执行相关裁决。
他今日在民政党“五七同心,从心再来”57周年纪念大会后指出,民政党已安排律师团队提交暂缓执行的申请,要求法庭暂缓此案执行判决内容。
“我们尊重法庭的判决。对于这项判决,我们已决定向法庭申请暂缓执行。律师已经提交申请,目前正待法官进一步决定。不过,因为法庭仍要求我们在21天内道歉,所以我们也就这点向法庭提出了申请,具体如何处理,还需等待判决。”
“至于筹款方面,我们目前确实无法筹到太多资金,因此我们也发起了相关的筹款活动。后续将由栋强的委员会召开记者会,向大家交代详情。”
2019年,胡栋强召开记者会及发表新闻稿,指控时任财政部长林冠英协助演唱会主办单位获得税务豁免,因而被林冠英起诉诽谤。
本月初,法庭裁定民政党署理主席胡栋强诽谤成立,胡栋强与《中国报》须共赔偿55万令吉,并公开道歉。他也被禁止再次发表相同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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