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1日讯)吉隆坡高庭已择定于6月30日开庭,审理前土团青年团员阿当与其妻子丽亚娜,针对2021年毒品突击行动中遭充公财物提出的上诉。
这对夫妇正申请取回在行动中被充公的现金、汽车、摩哆、名表、手提包、手提电脑、手链、项链,以及土著信托基金(ASB)户头内的资产。
法官慕尼安迪较早前已批准阿当的申请,允许在上诉审讯中提呈新的证据,即两人所经营的印刷公司 Percetakan Alfa Gemilang 有限公司于2014年至2019年间的银行账户交易纪录。
阿当的代表律师阿米鲁在庭上表示,他或将在正式审讯前提交补充书面陈词,以说明有关银行交易。
主控官司沙里赞副检察则代表控方出庭。
警方曾于2021年1月20日逮捕这对夫妇,并在其安邦洋房内的突击行动中,发现大麻植物及装有大麻液体的瓶子。
两人随后被控上安邦推事庭,面对三项贩毒及非法种植大麻植物的控罪。
警方其后根据1988年《危险毒品(财产充公)法令》第32(2)条文,向吉隆坡地庭提出申请,要求充公所有在突击行动中起获的财物。
阿当与丽亚娜曾提出第三方权益申请,要求取回相关财物,但于2023年被地庭驳回。
不过,地庭允许他们取回3250令吉的现金,并下令将丽亚娜名下两个阿玛那信托户口中的8万1468令吉51仙中的2万8513令吉97仙发还给她。
其馀5万2954令吉54仙以及所有其他财物则充公给政府。
法庭指出,两人未能证明被充公的BMW X5和BMW 328i车款是由 Percetakan Alfa Gemilang 公司付款购买的。
此外,也没有证据显示该公司曾定期偿还这两辆车的贷款。
法庭亦指出,没有证人证明丽亚娜是在名表零售商处购买了那些名表,也没有家庭成员出庭作证指那些珠宝是赠送给丽亚娜与其女儿的礼物。
法庭还指出,应传召一名特许会计师出庭,证明 Percetakan Alfa Gemilang 公司是否曾将任何收入存入两人的阿玛那信托户口中。
律师:阿当已认罪,被判监7年及鞭笞7下
庭外,律师阿米鲁向记者表示,阿当今年稍早前已在莎阿南高庭就较轻的控罪——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A(2)条文下的持有大麻罪名认罪。
法庭最终判处阿当监禁7年(从2021年被捕之日开始计算)以及鞭笞7下。
由于阿当承认有罪,其妻丽亚娜的控状已获撤销。
要看最快最熱資訊,請來Follow我們 《東方日報》WhatsApp Channe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