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4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一马发展公司(1MDB)案,承审法官今午批准一马公司撤销2份传票的申请,这两份传票是此前应纳吉的要求所发出,本强制要求一马公司的秘书出庭供证。
科林劳伦斯表示,纳吉试图通过2名秘书获取一马公司董事会文件的举动属于“远距离求证”(fishing expedition),且强调这些文件与纳吉面对的指控无关。
在阐明这两2名秘书无需出庭的裁决理由时,法官赞同一马发展公司代表律师拿督林志伟(Lim Chee Wee,译音)所提出的3个要点,即纳吉试图通过两名秘书获取的公司文件是享有诉讼特权和法律专业特权的文件、这些文件与纳吉的指控无关,以及试图获取这些文件是滥用法庭程序。
法官认为,纳吉试图获取的一马发展公司董事会会议文件属于特权文件,因为其中涉及一马发展公司和其律师之间的机密信息,并指出一马发展公司并未放弃该特权。
法官也同意,一马发展公司董事会会议记录中享有特权的部分是与文件中不受特权的部分密不可分。
法官说,澳洲最高法院的一项裁决规定,被告不得强制要求将享有特权的文件提呈法庭,即使这可能有助于其辩护,并称这些文件与纳吉的指控毫无关系。
“此外,被告面对的指控涵盖在特定时间段,而所要求的文件远远超出了该时间段。因此我认为所要求的文件与被告面对的指控无关。”
法官认为,纳吉试图获取一马发展公司的文件的范围过于广泛,并称这实质上就是种远距离求证。
法官继指,任何人皆无权质疑原告提起和撤回诉讼的决定,因为这是原告的特权,并称纳吉指控已故一马发展公司首席主控官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在此案中有利益冲突,是毫无根据。
法官指出,纳吉的律师已获得盘问控方证人的机会,并表示强制该公司秘书出庭可能会导致控方证人无法回应对其可信度的指控。
“鉴于此,我批准撤销对两名证人发出的传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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