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5日讯)前首相敦马哈迪说,他已于2015年与3名土地信托人签名同意,将巫统在吉隆坡所拥有的一片土地信托权转让给巫统。
他发文告驳斥,巫统主席拿督斯里阿末扎希和最高理事兼柔州议会议长拿督博安称其拒绝签署转让土地信托权同意书的指控。
“我不知道该如何评价他们的思维水平。”
“首先,他们到底有没有读巫统执行秘书苏玛里所提起的诉讼?该诉讼将联邦直辖区土地和矿物局的注册官列为答辩人,而不是我。”
“第二,巫统在入禀的诉讼支持宣誓书中指出,2015年10月27日的土地转让申请中,有包括我在内的所有4名信托人签署的声明书。”
“接著,联邦直辖区土地和矿物局总监办公室在2015年12月28日表示,吉隆坡联邦直辖区土地工作委员会已批准将土地所有权从信托人转移至巫统。”
马哈迪继指,不过在2017年5月,由于房产证上的名字与身份证上的名字不符,该程序受阻。
“很明显,我并没有不愿意将资产移交给巫统。我早在2015年就已签署同意声明。此外,此次诉讼是针对联邦直辖区土地和矿物局办公室注册官,与我无关。”
“我之前曾对扎希提起诽谤诉讼,因为他撒谎玷污我的名声。看来如今博安也要加入了。不停地撒谎和诽谤,一点也不羞耻吗?”
“不过,若这种诽谤是因为无知,那巫统党员或许需要重新思考,这种骗子是否有资格继续担任党主席或柔州议会议长。”
巫统日前向法庭入禀诉讼,要求法庭宣判将位于吉隆坡的一块9723平方公尺土地的所有权,转移至巫统名下。
巫统执行秘书苏玛里是于3月6日,通过律师楼Hafarizam Wan & Aisha Mubarak入禀高庭,联邦直辖区土地和矿物局注册官被列为答辩人。
巫统要求法庭下令,根据巫统党章第27.1条款及1966年社团法令第9条,将吉隆坡第51区第40地段、第78154地契所涵盖的土地的所有权,从目前名义上的4名信托人——已故敦达因、敦慕沙希淡、敦马哈迪及已故前吉打州务大臣丹斯里沙努西,转移至巫统名下。
根据支持宣誓书,苏玛里指出,2015年10月27日填妥的第17号表格中,附有4名信托人于2015年10月22日签署并确认的法定声明,以申请将该地段的所有权转移。
日前,阿末扎希称,4名土地信托人当中的3人皆已签署同意书,尽管巫统已向马哈迪发出律师函,惟马哈迪至今仍拒绝签署同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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