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4日讯)八打灵再也国会议员李健聪建议,政府尽快修正《1949年信托公司法令》,明确规定任何涉及投资计划的私人信托公司,必须聘请持牌基金管理人,以确保投资项目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他说,政府也应制定相关资格标准,确保只有符合条件的机构才能通过私人信托公司发起投资计划。
“最重要的是,立即改革私人信托公司的监管机制,以防止这些投资骗局坑害散户投资者,进而影响市场稳定,削弱大众对马来西亚资本市场的信心。”
李健聪今日发文告,针对近期一些人利用私人信托公司来包装其投资项目为“私人信托”或“现金信托”,还声称并未销售资本市场产品或特定投资计划,因此无需获得大马证券委员会的批准一事,如此表示。
他说,这些投资项目通常要求投资者认购私人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合伙的股份或金融工具,并承诺高额回酬(年利率高达8%至30%),远高于定期存款利率,以吸引投资者。
“昨日,我在2025年附加供应(2024年)法案辩论环节时提及,为了扩大散户投资者的覆盖范围,这些公司会与保险代理、房地产代理及银行职员合作,并给予3%至5%或更高的佣金,以吸引更多资金。”
他提到,代理们被告知,这些投资产品无需获得证券委员会批准,因为根据《1949年信托公司法令》第17条文,他们受大马公司委员会监管,并非大马证券委员会。
他表示,私人信托公司还声称自己只是资产托管方,而非投资管理者,但实际上,许多受委托管理资金的第三方并未持有基金管理人执照。
“近年来,这种现象已演变成一个更复杂的‘新经济模式’,甚至涉及律师、会计师及政治网络的参与。”
此外,李健聪说,尽管已有投资者向证券委员会、国家银行及警方报案,但执法行动依然有限,公众也鲜少收到相关警示。
他认为,这暴露了《1949年信托公司法令》的监管漏洞,即未明确规定私人信托公司在募集公共资金时必须获得证券委员会的批准。
他强调,私人信托公司在事实上已被滥用成为高回酬投资计划的包装工具。由于缺乏监管,这类投资计划极易失败,一旦投资者无法取回资金,可能引发严重的社会问题。
“与此同时,国家银行的监管显得软弱无力,行动迟缓。这与私人医疗保险问题如出一辙,人民甚至开始质疑,国家银行究竟是在为全民服务,还是在维护富人的利益?”
要看最快最熱資訊,請來Follow我們 《東方日報》WhatsApp Channe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