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8日讯)民政党主席拿督刘华才认为,为确保媒体理事会能良好发挥功能,促进新闻业向上提升,政府应该做出相应配合废除备受争议、管治媒体的法律,尤其是《1984年印刷与出版法令》。
他形容,《1984年印刷与出版法令》犹如一把利剑悬于媒体头上,一直是媒体自由运作的无形束缚,对媒体工作造成影响。若政府不废除相关法令,继续以此管治媒体,那么在媒体理事会成立之后,媒体将会面对更严重的“双重管治”。
他不希望,媒体理事会变相成为媒体的另一层紧箍咒,如果干涉继续存在就没有达到“松绑”的目的,就会失去其存在意义,新闻自由必然会受到限制而难以扩大。
“我对《媒体理事会法案》顺利在国会下议院通过三读感到高兴,难得看到团结政府做对的事。媒体理事会不仅可以凝聚同业力量,共同担起职责开拓更大的新闻自由,更希望能在不受官方约束下,扮演好‘第四权’角色有效监督行政权。”
刘华才在文告中强调,媒体理事会不能蒙上官方色彩,希望团结政府这会可以信守承诺,公民社会主导,绝对不能由官方主导或通过隐形模式入侵干涉,以符合业界需求并维持媒体的独立性,政府必须允许该理事会在不受任何影响和干涉下独立运作。
他重申,希盟在第15届全国大选中承诺废除压制性法令的宣言,民众自然对该政党执政后寄予厚望。但是,他不希望由希盟主导的政府在成立媒体理事会后,进一步扩大不利于媒体发展的法令。
“我对媒体理事会基于厚望,希望可以通过提升媒体的职业伦理,防止新闻道德沈沦。假新闻需要媒体做好把关的工作,政党领袖也要树立榜样,不要再信口雌黄,给予人民假希望和假承诺。我们要严打假新闻,更要抨击假承诺,尤其是竞选宣言。”
他说,一个国家能否前进或停滞、繁荣或衰落,最好的测验器是这个国家的媒体能不能、敢不敢代表舆论。政府接下来应该做的是放宽管制,削减对媒体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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