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9日讯)雪州苏丹沙拉夫丁殿下谕令所有伊斯兰法官在行使司法权时,尽管面对少数方面争议,必须始终遵守伊斯兰教的正义原则。
殿下表示,当部份人士试图透过民事法庭的解释,对伊斯兰法庭的管辖权和裁决提出法律质疑时,都不应成为感到恐惧或担忧的理由,以便做出公正的判决。
雪州苏丹沙拉夫丁殿下强调,此事符合伟大真主的教诲,即训诫法官远离暴政维护正义。
殿下指出,在伊斯兰法理学中,伊斯兰法官所做的每项决定都是基于法庭上提供的证据。在判决中,伊斯兰法官也必须确保所做的决定是公平的,并向各方展示其智慧。
雪州苏丹殿下是在莎阿南卡央安王宫进行水灾安全祈祷后,在举行颁发委任状予酋长、伊斯兰法官、雪州伊教裁决委员及王室理事仪式发表御词时,如此表示。
苏丹殿下谕令伊斯兰法官遵循成文法律,包括2003 年伊斯兰法执行法例(雪州)、2003年雪州伊斯兰刑事程序法令(雪州)及2003 年伊斯兰家庭法例(雪州)。
同时,沙拉夫丁殿下也希望伊斯兰法官能够确保在法庭诉讼中,在处理和做出裁决时不会出现无理拖延,因为这会影响当事人的权益和福祉。
此外,殿下表示,伊斯兰教法官还需要了解目前的法律发展,尤其是与管理国家伊斯兰宗教有关的联邦宪法。
“朕想命令伊斯兰教法官时刻做好准备,并配备所有法律技能和伊斯兰教法,以赋予伊斯兰司法机构权力。”
同时,雪州苏丹沙拉夫丁殿下也谕令每一位负责管理穆斯林婚姻事务的宗教官员始终保持高度诚信,切勿涉及越来越猖獗的非法婚姻注册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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