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4日讯)伊斯兰党甲抛峇底国会议员西蒂玛丝杜拉因发表“表亲论”诽谤言论,被控诽谤林冠英、林吉祥及郭素沁。槟城高庭法官拿督郭树顺裁定西蒂玛丝杜拉败诉,需赔偿总计75万令吉及堂费7万5000令吉予三名起诉人。
郭树顺法官通过ZOOM宣读判词时指出,答辩人西蒂玛丝杜拉未能证明其言论属公正评论或具有正当理由,构成了诽谤。
他表示,答辩人将起诉人关联至共产主义,严重损害了他们的声誉。
他强调,答辩人声称引用的资料来自国阵竞选手册,但该手册没有标明作者、出版社或国际标准编号(ISSN/ISBN),因此不能作为可信来源。
他进一步指出,西蒂玛丝杜拉身为国会议员及博士,在引用相关资料前,应进行详细查证。此外,她完全可以通过起诉方或其他途径核实信息,却未采取行动。
他提到,西蒂玛丝杜拉于2023年甘马挽补选期间发表的诽谤性言论通过社交媒体传播,但缺乏任何实质证据支持,其“公正评论”的抗辩理由无法成立,行为中带有恶意。
根据裁决,西蒂玛丝杜拉需赔偿林吉祥30万令吉、林冠英25万令吉,以及郭素沁20万令吉。此外,她需支付每人2万5000令吉堂费,总计7万5000令吉。法官指出,由于案件结合审理,节省了法庭时间,因此堂费按个别支付。同时,法庭命令答辩人不得再次发表相关言论或使用类似字眼重提此事或出版相关内容。
“表亲论”案源于西蒂玛丝杜拉在去年11月4日于甘马挽一场活动上声称,林吉祥、新加坡已故总理李光耀及已故马共总书记陈平为表亲关系,而林冠英之妻周玉清与郭素沁也有亲属关系。对此,林冠英于11月7日限其48小时内提交证据,但未获回应,三人遂提起诉讼。
西蒂玛丝杜拉的律师尤斯法里扎表示,将审查完整判决理由,并根据实际情况向客户提出上诉建议。
起诉方由山卡拉奈尔、雷尔、潘伟健及王国进代表;答辩方则由尤斯法里扎、莫哈末法依兹、努伊法及艾米沙里夫代理。